有地方对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的管理要求明确细化。
3月2日,福建省银监局发文称,地方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将实行差异化监管。
同时,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地方法人银行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的设定标准。
在过渡期方面,福建银监局表示,申请后允许的最长过渡期为6年,以确保超标准机构平稳过渡。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比例超过管理要求且超过2个百分点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过2个百分点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房地产贷款和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另行规定。
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央行和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一些压力较大的银行会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区别对待,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福建省银监局也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加强贷后管理,防止信贷资金变相或绕过违规进入房地产;加强房地产贷款数据统计,不得错报、瞒报、漏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全面采取窗口指导、监督面谈、调整绩效评估和监督评级、现场检查、暂停业务、行政处罚等措施,增强集中管理的严肃性。